1.目的:为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,促进公司快速发展,制定本制度。
2.范围:公司全体员工。
3.责任:公司总经理、行政人事副总经理、行政人事部经理对本制度的执行负责。
4.内容:
4.1公司实行员工聘用合同制,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合同按年度签定。
4.2合同期满后,根据公司工作的需要和劳动者的表现,可以续签劳动合同,也可不续签劳动合同,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由其自谋出路,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4.3每年度末,由员工本人填写《年度工作考核表》,其车间、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评议,并由公司专业技术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议,签署具体意见,总经理审批后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或不续签劳动合同。
4.4对工作有优异成绩或重大贡献者,公司将对其进行鼓励,除精神鼓励外将酌情予以重奖。
4.5违犯法纪、法规,厂纪厂规的另按有关纪律执行。